【思享家】坚持胸怀天下,推进新时代党的理论创新******
作者:艾四林(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教授)
我们党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从弱到强、从小到大,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一个重要原因是始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实现理论上的创新。这“两个结合”充分说明了马克思主义从普遍到个别的历程,是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根本途径,是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之树常青的奥妙所在。在此基础上还有另一个方面也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是我们党在进行理论创新的时候始终立足于中国实际,又放眼世界胸怀天下。党的二十大报告用“六个坚持”科学凝练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概括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六个坚持”其中之一就是必须坚持胸怀天下。必须坚持胸怀天下既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引我们进一步推动党的理论创新的重要途径。
“必须坚持胸怀天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初心和使命。人类情怀是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曾经这样强调,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在马克思之前,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理论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因此,离开了人类的情怀、世界的眼光,离马克思主义也就相距甚远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结果,是中国近代工人运动发展的结果,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结果,更是顺应世界发展大势的结果。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我们之所以在众多的思潮当中、众多的主义当中选择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正是因为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先进性深信不疑,这也正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类情怀”的认同。因此,人类情怀、世界眼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基因,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选择了真理的制高点、选择了道义的制高点。回顾我们党一百多年的历程,始终是把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一百多年的历史证明,我们党既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政党,只有更好地理解这“四为四谋”,才能正确把握我们党完整的初心和使命。
“必须坚持胸怀天下”是我们党百年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宝贵经验。回顾这一百多年的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无论是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还是在新时代,我们党始终是以世界眼光关注人类的前途命运,始终从人类发展大潮流、世界变化大格局、中国发展大历史来正确认识和处理同世界的关系。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和外部世界处于相互的互动当中,并在这种互动当中不断开创革命道路,乃至于今天的现代化道路。回顾中国革命之所以能够走上胜利发展的道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吸收了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也吸取了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教训。我们能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出中国自身发展逻辑,很重要的两点恰恰是西方现代化和苏联以及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借鉴。党的二十大报告谈到了中国式现代化五个方面的中国特色,每一个方面都是以西方现代化作为借鉴的,是对应西方现代化而言的。这种对着讲不是语言的游戏,而是实践当中我们的创造,是实践成果的反应,实践当中我们就是这么做的。因此可以发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开创以及顺利推进都是基于我们的世界眼光,基于我们党具有的人类情怀。我们党的领导人在不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世界观和全球观,都是面向世界的、着眼人类未来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也因此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必须坚持胸怀天下”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走向世界、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重要途径。新时代新征程对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出了更强的挑战。新时代新征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中国同世界的关系发生历史性的新变化。我们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具有什么样世界眼光、具有什么样的人类情怀,直接影响了我们能否真正在世界舞台中央持久地站立。一个没有世界眼光、没有人类情怀的民族不可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也不可能持久地占据世界舞台中央。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会面临很多的问题与挑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挑战是来自外部环境的变化,就是世界环境的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往深层次方向发展,如果不能够洞察这个变化的逻辑及规律,中国自身的建设就很难顺畅地推进。所以要想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既要立足于中国大地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回答好中国之问;又要拓展世界眼光、洞察人类发展进步潮流,以宽广的胸襟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回答好世界之问。
(文章为作者在“第四届习近平党建重要论述研究论坛”上的发言。光明网记者刘梦甜整理。)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