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美国少数族裔伤痛继续:安全感成奢侈品 犯罪和疫情面前“更受伤”******
海外网1月12日电《纽约时报》1月10日发文,讲述了一名亚裔女性在美国生活的恐惧,“出门扔垃圾被人吐口水,感到前所未有的不安全。”盘点美媒2022年的报道就会发现,这名女性的遭遇,正是少数族裔在美国糟糕境况的一个缩影:更容易成为仇恨犯罪的受害者、更频繁遭遇警察暴力执法,在新冠、猴痘疫情中受影响更严重……展望2023年,种族歧视的痼疾仍将持续困扰美国社会,少数族裔的伤痛难以愈合。
警察暴力执法频发 非裔更易被杀害
虽然非裔男子弗洛伊德遭警察跪杀案已过去两年多,但相关统计显示,美国少数族裔群体依然面临着警察暴力执法的威胁,相关致死致伤事件频频发生。
非营利组织“警察暴力执法地图”1月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美国1176人死于警察执法,创下2013年有记录以来新高。平均每天3.2人死于警察执法。其中,非裔死亡人数占比高达24%,远超非裔占美国总人口13%的比重。
2022年6月27日,美国俄亥俄州阿克伦一名非裔男子违反交规后逃逸,被警方连开90多枪,在身中60枪后死亡。事件引发轩然大波,数千民众连日抗议游行,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主席斥责警方实施“针对非裔的谋杀”;7月16日,在田纳西州奥克兰,数名警察追赶一名非裔男子进入民宅后,对其殴打,还采取锁肩、踩头、电击等暴力手段;11月14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曝光的监控视频显示,5名狱警在牢房内猛烈殴打一名非裔嫌犯,不仅拳击其头部,还将他拖到走廊里继续打,其中4名狱警都是白人。
尽管弗洛伊德案在美国引发大规模的“黑人的命也是命”抗议浪潮,但美国系统性的警察暴力和种族歧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根据“警察暴力执法地图”统计,2013年至2022年间发生的警察致人死亡事件中,涉案人员没有被判罪的事件占总数的98.1%。司法机构频频亮起的“绿灯”,也使得美国警察在暴力执法和种族歧视问题上愈加有恃无恐。
仇恨犯罪层出不穷 少数族裔很受伤
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不仅存在于频发的暴力执法中,也体现在针对少数族裔的歧视、骚扰和暴力事件不断激增,包括非裔、犹太裔和亚裔在内的群体,都屡屡沦为“牺牲品”。
2022年5月14日,在纽约州布法罗市一家超市,86岁的非裔女子露丝·惠特菲尔德正在采购杂货,没想到在“屠杀”中遇难。一名18岁的白人男子进入超市开枪扫射,导致10人丧生,死者均为非裔。枪手专门奔赴非裔社区作案,案前还在网上大肆宣扬白人至上主义思想。
遇难者露丝的儿子加内尔说,他感到愤怒和痛苦,美国仇恨犯罪不断蔓延,施害者甚至不加掩饰。另一名受害人的母亲出席国会听证会时痛斥,“美国在本质上就是个暴力的国家,它建立在暴力、仇恨和种族主义之上,它所标榜的自由和平等只是自欺欺人。”
2022年12月12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公布2021年仇恨犯罪报告。尽管该报告的数据并不完整,但记录的仇恨犯罪数量依旧高的惊人。报告显示,2021年美国共有7262起仇恨犯罪事件被记录在案,是过去十年第三高的数据。加州大学圣贝纳迪诺分校“仇恨与极端主义研究中心”主任布莱恩·莱文进行的调查则显示,2021年美国针对亚裔的犯罪激增224%,针对犹太裔、拉丁裔和黑人群体的偏见性犯罪也大幅增加。
疫情暴露医疗不公 少数族裔首当其冲
2022年,面对新冠疫情和猴痘疫情的双重冲击,美国少数族裔遭受系统性种族歧视的痼疾愈发凸显,这一群体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遭受不公待遇,甚至被无情剥夺。
2022年8月24日,美国凯撒家庭基金会发布报告称,美国猴痘疫情的种族差异显著且呈现扩大趋势,少数族裔面临更严重的公共卫生威胁。美国疾控中心数据也显示,拉美裔和非裔仅占美国总人口约30%,但在猴痘确诊病例中占比超过60%。然而,只有10%的猴痘疫苗被分配给了非裔病例。
美国还有研究显示,在新冠疫情期间,拉美裔和非裔美国人感染新冠概率约为白人3倍,感染后死亡率约为白人2倍。美国拉丁裔、非裔和原住民儿童因为新冠疫情成为孤儿的可能性,分别是白人儿童的1.8倍、2.4倍和4.5倍。
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美国少数族裔屡次首当其冲,成为陷入困境最严重的群体。美国全国拉美裔医学协会执行委员会成员朱迪思·弗洛雷斯在美媒的采访中表示,从艾滋病到新冠再到猴痘,少数族裔一直无法获得公平的医疗服务,在疫情中总是处于劣势。(海外网刘强)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