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机也被买断货!厂家加紧生产,普通家庭要配吗?******
近日,多名等医生提醒疫情中的老年人要警惕“沉默性缺氧”风险后,制氧机的热度再度攀升。
12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查看各大电商平台制氧机的销售情况,一天之内多款制氧机产品相继被网友“买空”缺货,上午还在显示预售的制氧机,下午就已下架。
多家制氧机生产企业则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生产销售正常,短期需求爆发,正在加紧生产。
12月23日,制氧机相关概念股跌涨不一。截至收盘,亚辉龙涨5.26%,鱼跃医疗涨4.97%,可孚医疗涨3.96%,九安医疗涨0.97%,杭氧股份跌2.34%。
制氧机缺货
百度指数显示,近14天,制氧机的搜索热度环比增长22%。有电商平台则表示,环比来看,制氧机和血氧计的销售没有太大变化。
山西消费者张莹(化名)的家中有两位老人,其中一位具有较为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为了让老人平安度过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期”,她于12月21日晚花费2690元,在京东平台下单了一款3升的鱼跃8F-3AW制氧机。
张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那天晚上我准备购买时,这款本来已经显示当前区域无货,但是过了一会我又刷新,发现还剩三件,就火速下单了。”两天后的12月23日下午,张莹顺利收到了制氧机。
然而,晚两天下单的用户就没有那么幸运了。12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登录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发现制氧机正在接二连三地售罄。
以张莹购买的鱼跃制氧机为例。23日16时左右,鱼跃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中,仅剩一款3升容量的8F-3zW制氧机,且需要预约才能购买。然而两个小时后,该店铺内的所有制氧机均显示无货。
淘宝平台的鱼跃旗舰店同样如此。12月23日上午10时15分,澎湃新闻记者询问该店客服是否有现货,对方称,“目前除了血氧仪是预售,其他能拍下的都是现货。”
然而没过多久,3L浓度90%的小型家庭式雾化氧气机变为预售,显示23日11时开售。预售开始三个小时后的15时30分,记者再次浏览店铺,发现该款型的制氧机已经下架。
截至21时20分,该店铺内,7款3L浓度制氧机中,只有2款“3W医用标准”制氧机和“语音播报”制氧机在售,价格分别为4480元和3380元;8款5L浓度的制氧机中,只有1款售价为5580元额“药房同款医用标准”制氧机在售。
同样的,淘宝平台的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中原本共有4款家用制氧机,截至发稿仅剩1款在售。23日下午16时左右,记者来到可孚医疗直播间询问库存情况,主播表示,“(缺货的款型)暂时没有了,要等再上架。后台有很多人在拍,(现有的款型)可能会随时下架。”
对于上架时间,主播表示也没有接到通知,“(制氧机)是刚刚才拍完才下架,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有货,你可以每天都来看一下。”
淘宝平台欧姆龙官方旗舰店中,已经搜索不到制氧机相关产品。记者询问该店客服,对方表示制氧机下架了,没有收到上架时间的通知,且已经没有库存。而欧姆龙京东自营旗舰店中,所有制氧机产品均显示无货。
生产商称在加紧生产
相比口罩和抗原,制氧机等需求的突然增加,企业是否做好了产能上的准备?澎湃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联系多家生产厂商。
可孚医疗证代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制氧机)前段时间开始好像就比较缺货了,(防疫政策)放开之后,很多公司的血氧仪、制氧机都卖得比较火,我们也在加紧生产。”
对于制氧机的产量,对方表示并不清楚具体数字,“后续产量会根据市场需求来定。”
官网显示,可孚医疗主要覆盖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呼吸支持、医疗护理及中医理疗五个领域,截止至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共设有三大研发中心、五大生产基地、46家子公司。在呼吸支持方面,该公司生产呼吸机、制氧机、氧立得手提、便携式制氧器、氧气袋、雾化器、鼻腔护理等产品。
对于血氧仪和制氧机销量增大,该人士表示,“一方面,(销量增加)对于公司而言算是好消息,但是另一方面,非新冠相关的其他基础产品相对会受到一些影响。比如(消费者)感染之后,其他非必需非紧急的产品就没那么急着买了。”
鱼跃医疗证代则表示,“目前公司血氧仪的生产和销售都显示正常,因为有一些短期需求爆发,最近有点排产情况。制氧机的生产供应会好于血氧仪。”对于是否会扩产,该人士称,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安排生产。
公开资料显示,鱼跃医疗是一家以提供家用医疗器械、医用临床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医疗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产品主要集中在呼吸制氧、糖尿病护理、感染控制解决方案等业务领域。
鱼跃医疗2022年半年报显示,在呼吸与制氧相关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大量研发、制造与销售的经验与积累,其中,公司制氧机产品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期内,该公司呼吸治疗解决方案板块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16.85%,制氧机产品较去年海外疫情类订单影响下的高基数有一定下滑,去除疫情扰动因素,其常规业务增长仍较为明显。
什么人需要使用制氧机?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制氧机又称小型分子筛制氧机、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家用分子筛制氧机、便携式制氧机,其原理基本都是采用变压吸附(Pressure Swing Adsorption),以空气为原材料,不需任何添加剂常温下接通电源,通过分子筛吸附氨气及其它气体,即可从空气中分离出纯度为73土3%的氧气,根据每分钟最大出氧流量不同又分为1L、3L、5L、10L制氧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从医学的角度而言,具有肺部病变、心血管疾病、严重贫血等病症的人需要使用制氧机。但各地逐渐迎来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普通家庭是否需要配备制氧机?
据《北京日报》11月18日报道,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李侗曾表示,制氧机主要是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使用,一般健康家庭无需在家中配置制氧机。
李侗曾认为,如出现胸闷、气喘、呼吸困难或其他低血氧症状,也应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不宜在家中自己使用制氧机吸氧,吸氧浓度过高或时间过长都容易导致氧中毒,造成危险。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同时新冠疫情提高人们对肺功能的重视,日常监测肺功能需求凸显,制氧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联证券10月31日发布的研报显示,2014年至2021年,我国制氧机产量从19.76万台提升至416万台,年均复合增速达54.54%。
市场规模方面,我国制氧机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中研普华研究院发布的《2023—2028年中国制氧机行业发展前景战略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制氧机行业规模约为40.5亿元,2020年增长到55.86亿元。按照行业的发展趋势,到2026年,中国制氧机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57.23亿元。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