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新冠后心理问题?山东省卫健委印发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的特色优势,改善新冠病毒感染后人群易出现的情志、心理问题,1月10日,山东省卫健委印发了《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西医结合身心调适方案》,其全文如下。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中西医结合身心调适方案
针对非重点人群的早期新冠病毒感染者,轻、中、重型病例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优化第二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阶段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工作手册》中推荐的中成药或中药协定方进行治疗,重型及危重型病例出现精神心理病变时可联合急诊、重症医学科及精神心理科医师会诊。轻、中度病例出现身心病症时,在中医整体观念指导下,根据情志病的标本缓急,选择方药穴位心理治疗,身心共调。
一、中医调适方案
(一)方药调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优化第二版)》及《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阶段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工作手册》协定方基础上,推荐辨证加选药物,口服和熏鼻并用。
1.焦虑恐惧,胆小梦惊,紧张自汗,辨证加选防风10g、贯众9g、茯神21g、制百合15g、制远志9g、北沙参15g、五味子6g。
2.情绪低落,忧思叹息,气短乏力,咽喉不爽,辨证加选柴胡6g、郁金15g、姜半夏9g、厚朴6g、紫苏12g、茯神24g、制远志15g、薄荷9g。
3.失眠心烦,梦多惊悸,头眩呕恶,食少痰多,辨证加选清半夏9g、陈皮9g、茯苓15g、枳实9g、竹茹9g、黄连3g、制远志9g、柏子仁15g。
4.入睡困难,心烦咽干,心悸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潮热盗汗,辨证加选黄连9g、黄芩12g、白芍15g、阿胶9g、鸡子黄2枚。
5.夜间难寐,昼日神倦,纳食减少,心下痞满,神情恍惚,辨证加选清半夏9g、秫米30g、茯神24g、柏子仁18g、神曲12g。
6.疫邪劳复,心神不安者,疫邪已退,脉证俱平,梳洗沐浴,多言妄动,发热,前证复起,脉不沉实。辨证选方茯神24g、酸枣仁15g、当归9g、制远志9g、桔梗21g、白芍9g、生地黄15g、陈皮15g、龙眼肉9g、甘草6g。
7.养神定志颗粒。在新冠病毒感染中医临证中,根据疾病阶段疫病与情志病症的标本缓急,辨证选用养神定志颗粒方药,形志共调,防治康一体,既可以有效缓解患者的焦虑、恐惧、紧张、失眠等情志异常,又能减轻瘟疫外感兼以清利头目症状,达到躯体与心理、生理同步康复之目的。
功能主治:补益肝胆,坚志助勇,兼以清利头目之效。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程中,或对某种事物或特殊环境应激过度,产生异常强烈的焦虑、恐怖、回避、不寐。症见畏恐易惊,紧张自汗,睡眠不宁,多梦,冲动易怒,手足欠温,头目不利等证候者。
用法用量:餐后温水冲服。4-14岁,一次1袋;14-18岁,一次2袋,一日2次;18岁以上成人,一次4-5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二)针灸外治。
1.针灸
虚证用补法,实证用泻法。
(1)惊证应急。针刺,泻水沟、内关、神门、少商;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
(2)焦虑恐惧。针刺,泻内关、合谷、行间、风池穴,补神门、肾俞、太溪;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
(3)疫后头痛。针刺,泻风池、风府、列缺、支沟、太冲;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艾灸,风池、太阳穴;每次40分钟,隔日一次。
(4)疫后神倦乏力。针刺,补中脘、下脘、气海、关元,太溪、足三里;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艾灸,神阙、足三里;每次40分钟,隔日一次。
(5)疫后胸闷憋气。针刺,泻内关、太冲、神门、膻中穴、膈俞穴、补足三里穴、中府穴;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艾灸,膏肓、肺俞;每次40分钟,隔日一次。
(6)疫后失眠。针刺,平补平泻神门、内关、百会、四神聪;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
2.耳穴压豆
(1)焦虑恐惧。取穴心、肾、脑、神门、皮质下、肝;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3次。
(2)孤独抑郁。取穴心、交感、皮质下、神门、肝、脾、肾;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3)疫后头痛。取穴枕、膀胱、肾、神门、交感、皮质下、头痛1穴;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4)疫后神倦乏力。取穴肝、脾、肺、三焦、内分泌;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5)疫后胸闷憋气。取穴心、肺、肝、肾、神门、胸椎、交感;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6)疫后失眠。取穴神门、心、脾、肾、皮质下、枕、交感、内分泌、神经衰弱点;每天自行按压2~3次,每次每穴30秒。
上述治疗隔日进行1次,5次为1个疗程。
3.香薰。紫苏叶、贯众、艾叶、款冬花各60克,煎汤薰蒸或香囊佩戴。
二、心理调适方案
积极沟通,增强信心,坚定意志;支持引导为主;配合情志疏导,语言劝说,释疑解惑,澄心静默,暗示从欲,移精变气;八段锦,太极拳,志意调适音乐疗法,劳逸结合;必要时精神科会诊。
1.呼吸调节法
当出现不良情绪时,闭上眼睛,深吸气,然后把气慢慢呼出来;再深呼气……如此持续几个循环,呼吸会变得平稳,人也平静下来。
2.转移法
将注意力从消极情绪的事情上转移开,去看看书,听听音乐等,或者想想曾经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就会积极起来。
3.拍手法
手掌心相对,简单的拍来拍去,却是有名的“声纳气功”。通过疏通经络,震荡脉气,加强血液循环,从而提高人体免疫功能。
4.正念冥想
有意识地将注意力投注于当前内在或外部的体验上,并不加评判地接受自我调节的方法,让身心放松。
如抑郁、焦虑等不适情绪持续存在,不要沮丧,及时向心理热线及专业医生寻求帮助。
三、西医调适方案
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意识障碍(谵妄)、失眠、精神病性症状、情绪症状和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必要时可考虑使用镇静催眠药、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等对症治疗。
1.伴发焦虑、失眠症状时,劳拉西泮、奥沙西泮、艾司唑仑、咪达唑仑和阿普唑仑等苯二氮 类镇静安眠药作为首选。
2.急性创伤经历的患者建议选用具有抗组胺作用的抗抑郁药(如多塞平6-12mg)或抗精神病药(如喹硫平6-12mg)镇静催眠。
3.呼吸抑制患者伴发的入睡困难、夜间易醒或早醒,首选佐匹克隆和右佐匹克隆等抗焦虑和致肌肉松弛作用弱的非苯二氮类药物。
4.抑郁情绪严重者可出现强烈的自杀企图和行为,要及时给予抗抑郁药治疗。伴有明显焦虑、失眠,早期可联合苯二氮类药物;伴有明显迟滞、缺乏动力的患者,可选择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伴有失眠的患者,可选择曲唑酮或米氮平晚上服用。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