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界青年:“侨”见中国发展 拥抱未来机遇******
(中共二十大·声音)侨界青年:“侨”见中国发展 拥抱未来机遇
中新社北京10月19日电 题:侨界青年:“侨”见中国发展 拥抱未来机遇
中新社记者 吴侃 门睿
“中国的发展为青年人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正如中美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叶紫莹所表达,侨界青年高度关注正在召开的中共二十大,他们对中国的发展成就深有感触,对未来机遇充满期待。
中国发展让青年更自信
叶紫莹在中国的创业项目涉及人工智能等领域,近年来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迅速,得益于中国对新兴技术领域的大力扶持。她说:“我在工作中接触到不少优秀的科研人才,感受到中国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越来越浓。”
泰中侨商联合会副主席齐斌今年在中国投资了医疗项目,从项目签约到厂房建成只用了五个月,让他对中国营商环境的优化深有体会。“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等举措,使企业办事更便利了,运营成本下降,市场活力不断被激发。”
“这些年中华文化在海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新西兰中华青年联合会创会会长高晓月说,华人青年更自信地拥抱中华文化,组织书法社、戏曲社等社团,举办各类中华文化活动,这些活动逐渐走出华人社区,使更多外国友人喜欢上中华文化。
期待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共二十大报告为中国未来的发展绘制了蓝图,也鼓舞侨界青年继续搭桥梁、献侨力。”叶紫莹表示,青年是侨界最有生气的力量,大家有想法、有抱负、有活力,在金融、法律、商贸、文化等领域崭露头角,可以为推动中外各领域交流合作提供重要动能。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叶紫莹从中捕捉到“确定性”的信号:“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这也将为青年侨商寻求深入合作与事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中共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侨务工作提出新要求,期待侨务部门推出更多新平台、新举措,助力青年侨商投资创业。”齐斌说,中国侨务引资引智体系正逐步完善,以其家乡山东济南为例,济南“侨梦苑”为侨胞创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侨务部门为侨企提供各类帮扶,“让我们对在中国发展更有信心了”。
齐斌表示,这些年来大量外国企业赴华投资兴业,共享中国发展机遇,中国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完整的产业体系、便利的基础设施和营商环境,随着中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日趋完善,相信中国将继续成为投资的热土。
要做“粘合剂”和“助推器”
“中共二十大报告对青年寄予殷切期望,作为新时代的侨界青年,我们应发挥所长,在创业创新中寻求发展,在中外经贸合作中牵线搭桥。”齐斌说。
他表示:“侨界青年可以发挥熟悉两国语言、文化和法律的优势,担当‘一带一路’的联结者、建设者、贡献者,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中发挥‘粘合剂’和‘助推器’的作用。”
“祖国强大是侨胞的底气,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们在中外文化交流中也更有自信。”高晓月曾在一场宴会上用河南烩面代替了西餐主食,在场的时任新西兰总理约翰·基尝过后赞不绝口,“我想文化自信就是即使是简单的一碗烩面,拿出去都应该不虚不怯”。
在高晓月看来,侨界青年可以用更年轻化和多样化的方式推动中外文化交流。“青年侨团应积极融入住在国社会,加强与不同族裔青年社团的联系,在交往中增进对彼此的了解,在信任中培养对彼此文化的兴趣,让海外青年真正理解中华文化的魅力。”(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